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出台了《关于建立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共17条,坚持贯彻全面调解原则和保护弱势成员利益原则,设立家事案件立案登记前分流机制,建立感情冷静期、人身安全保护令、委托调查令、财产申报、家事案件回访、巡回审判、联席会议等制度。
同时,该规定还着力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强化职权审理模式,并对选聘的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的条件、职能、工作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