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和特定严重失信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乘坐火车或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该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
在过去的五年,中国“四纵四横”高铁主骨架基本建成,实现了由“线”到“网”的飞跃,截至2016年末,中国高速铁路营业里程逾2.2万公里,形成了世界上运营规模最大的高速铁路网。高铁网式结构的搭建日臻完善,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愈加缩短,美好生活“触手可及”。
随着高铁网伸入千家万户,安全方便快捷的高铁带给民众出行带来无穷欢乐和新体验,高铁的迅猛发展,现行《铁路法》已经与铁路发展和体制改革不相适应,与美好生活的需求极度不相协调,诸如高铁“扒车门”、拍照逼停列车、沿线施工烧荒、高铁上抽烟、横越高铁线路、殴打辱骂乘务员等不文明行为屡次“上演”,向铁路的治安管理和法律权威敲响了警钟,推进《铁路法》修订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铁路法》制定之初,我国还没有高速铁路,有关高铁的法律规定更是缺失。现如今,我国高铁里程已居世界第一,高铁已经成为我国“走出去”战略的一张亮丽名片,确保高铁安全尤为重要。
但是如何推进《铁路法》修订和落实,让《铁路法》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笔者认为,《铁路法》最有效的监督方法还得满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让旅客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监督作用。由于铁路运输的特殊性,很多违法行为,诸如高铁抽烟,翻越站台等,执法者极有可能无法在第一时间发现,而这就需要群众发挥监督的威力,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此外,要避免“白内障”式执法,现在有很多铁警工作多年,大都有“看得多”、“听得多”、“习惯了”的心理,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不仅纵容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更加速了法律权威的下落。因此,在“原则”面前,要强有力搭建法治的“高压线”,用法治来补齐道德的“短板”。对于违法者绝不能“人性化”执法,要“见一个,打一个”。让违法者长记性,方能让法律的权威重新立信于民。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相关意见,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火车,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由此可见,“失信禁乘”的管理办法也将可能随着《铁路法》的修改“落地”,不仅完善铁路安全管理,有效地遏制了不良文明的乘车行为,促进铁路有序发展,重要的是捍卫法律权威,维护了更多旅客安全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启法律护航高铁的新时代,打通百姓美好生活的“最后一公里”。
纵然,法律护航高铁任重而道远,除铁路联合立法部门加大宣传引导之外,公众也要积极参与进来,高举“法治”大旗,树牢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唯有如此,方能让法治思想蔚然成风。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