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不力将追责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日前出台《关于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方案》,提出强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管理,以纪检监察巡察和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问题,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行为。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问题的,严肃追究纪检监察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方案》提出切实履行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牵头抓总职责,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方案》明确,围绕巡视发现的一些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等重点问题,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管理,以纪检监察巡察和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问题,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行为。
《方案》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将纳入监督执纪工作考核,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以及执行党纪党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坚持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充分发挥问责“利器”作用,对在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中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决不姑息。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问题的,严肃追究纪检监察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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