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员工为企业工作,企业及时支付员工工资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总有一些企业以各种借口拖欠员工工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那么我国法律对于拖欠工资是如何处罚的?
用人单位经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后,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拖欠工资数额50-100%支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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