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有时候容易忽略一些细节,但他们中却包含了让人意想不到的法律知识,来看一看你知道几条呢?
身份证复印件加注信息: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加注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例如:“本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20XX年X月X日办理XX银行XX信用卡用,他用无效,再复印无效。”
信用卡不需要设置密码:信用卡只需要签名即可,如果被盗刷,商家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商家有义务审核签名。
不要劝酒:劝酒后被劝酒人发生人身伤亡,劝酒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一事不再罚:违法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只能处以一次行政处罚。例如,在高速路驾驶超载车辆行驶,被高速交警处罚后,再次被查时不得被再次处罚。
分清订金和定金:订金和定金在合同中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双方所负担相同的风险,而订金的惩罚性是单方的,仅对交付方适用,不对收受方适用。
法人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是法律拟制之人,自然人是一个与之并列的概念,一个自然人是万万成为不了法人的,只能成为法定代表人。
死缓:不是关两年再执行,而是给犯人一个不死的机会。被判死缓的人两年不故意犯罪就可减刑为无期,有重大立功还可减至25年。
无期徒刑:被判无期的罪犯表现得好都会减刑,羁押期限不少于13年,基本不会关一辈子。
14岁周岁以上,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被赋予与成年人相同的权利和责任,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临时监护人:在被指定监护前,如果被监护人的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老年人选择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确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失踪人财产代管: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有争议,由法院指定。
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则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如无法区分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而获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比如捡到的,别人不小心错给的),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代位行使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正当防卫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因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发了失物悬赏通告就要履行: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自愿紧急救助损害责任:因自愿对他人实施紧急救助而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诉讼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最长保护期限为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二十年。
不追究时效:在一定期限内,如果犯罪行为没有被司法机关发现,则意味着不再追究其责任。比如应判八年,八年后才发现的,就不追究了。
分期履行债务诉讼时效:对于分期履行的债务,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动产物权诉讼时效: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不适用诉讼时效。
抚养费请求权诉讼时效:抚养权、赡养费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预告登记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