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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制度全解析:适用条件、考验期规定与战时缓刑
来源:百家号 作者:南部旅客 更新于:2024/6/3 19:15:52 阅读:

缓刑就是在一定期间暂缓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叫缓刑,缓刑包括两种一种是一般缓刑,一种是暂时缓刑,,一般缓刑前提条件是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判缓刑的。如果数罪并罚决定执行3年以下的也是可以判缓。比如某人犯了两个罪或者三个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他3年有期徒刑,。符合条件也可以判缓刑。《刑法》第72条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人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这里面最关键的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如果有再犯罪的危险那就不能够适用缓刑。比如某人因某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结果在缓刑考验期的第三年他又犯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六个月拘役。

既然他在缓刑考验期犯新罪那就按照《刑法》第七十七条处理,撤销缓刑,然后数罪并罚,三年有期徒刑加六个月拘役,还是执行三年有期徒刑,对于这个新三年有期徒刑是不可以适用缓刑了的。因为你在缓刑考验期再犯新罪就证明你有再犯罪的危险。

有一种情况是判处3年有期徒刑,在缓刑考验期发现之前有一个漏罪,应当判处6个月拘役,数罪并罚,还是执行3三年有期徒刑。这重种情形是可以再次宣告缓刑的,因为并不能证明他有再犯罪的危险。有三类人是应当适用缓刑的,如果符合条件必须适用缓刑,老,幼,孕。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也不是只要是个孕妇都可以缓刑的。如果这个孕妇是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就不符合了。

缓刑考验期,是被宣告缓刑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的期限。拘役的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少不少于两个月。

有期徒刑是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羁押是不折抵考验期的,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之前的羁押是不折抵考验期的。

如果一个人犯罪已经被羁押关了两年了,是给他争取缓刑好还是给他判两年有期徒刑的实刑更好?这个一般来说,如果判处他两年有期徒刑实刑,是宣判之日他就可以放出来了,这叫实报实销。如果你判处他2年有期徒刑缓期4年执行,那么这4年他还是处于一个自由受限的状态,要在社区接受矫正,限制活动区域,行为,按时报道,提交日记,思想汇报,随叫随到等等。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报实销效果要更好一点,但是对将来的影响实刑比缓刑更大。

缓刑不同于管制犯的是他的六大政治自由没有被限制,(1)平等权: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和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

(3)人身自由权洪都博客: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人格尊严不可侵犯,住宅不可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受法律保护 。

(4)宗教信仰自由: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

(5)社会经济权利:工作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获得物质帮助权 。

(6)文化教育权: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对于管制犯和缓刑犯都可以实施禁止令。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社区矫正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了。

并公开予以宣告,什么叫战时缓刑,其实就是允许犯罪军人戴罪立功,如果确有立功表现,那就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战时缓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第一时间特殊,必须是战争期间。第二对象特殊,它针对的是军人。

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在战时,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

2、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

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九条 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请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良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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